[WXLX202304019-X01]XDG-2021-72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XDG-2021-72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項目名稱)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XDG-2021-72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無錫梁溪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名稱:XDG-2021-72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 梁行審投備[2023]4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城惠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0.0%、其他國有: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城惠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石門路與新惠路交叉口東南側 | ||||||||||||||||||||||||||||||||||||||||
2.1.2建設規模:項目新增用地面積101412.6平方米(其中A塊17433.6平方米,B塊22242.3平方米,C塊61736.7平方米),另市政道路地下可利用空間5647.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22.35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15.06萬平方米(地上計容建筑面積14.20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7.29萬平方米,項目擬新建33棟5~16層住宅,相關公建配套(設施)等。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約13.69萬平方米;公建配套(設施)含商業服務、社居委服務用房、文化活動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等約0.51萬平方米;保溫層等地上不計容建筑面積約0.86萬平方米;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約7.29萬平方米。 | ||||||||||||||||||||||||||||||||||||||||
2.1.3合同估算價:145000.0 萬元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055 日歷天。 | ||||||||||||||||||||||||||||||||||||||||
設計開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09:00,施工開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09: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9日 17:00 | ||||||||||||||||||||||||||||||||||||||||
2.1.5其他:1)由①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與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2)聯合體要求: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聯合體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投標時應簽訂聯合體協議,協議中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為具備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資質的單位;3)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4)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申請本工程的投標;5)提供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為聯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6)聯合體最多只能由兩家單位組成。注:聯合體單位下載招標文件的時候,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中標后續階段(如中標通知書,合同簽訂等環節)將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如有疑問,可咨詢新點軟件公司)。 | ||||||||||||||||||||||||||||||||||||||||
2.1.6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設計深度的要求,經招標人書面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合格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采購質量須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 ||||||||||||||||||||||||||||||||||||||||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設計、施工圖預算、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①投標人應在招標人提供的規劃圖、規劃條件、建設條件意見書等基礎上進行設計。設計范圍包括規劃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擴初設計和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和預算、本項目所涉及的各專業的專項設計(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專項論證以及相關的深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弱電智能化、消防、鋼結構、人防及人防配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裝配式建筑、精裝修(包括家具、軟裝、藝術品設計等)、 廚房及洗衣房、幕墻、鋼結構、泛光照明、室內外標識(含交通設施)、交通流線、信號覆蓋、新三板預制、封陽臺、門窗欄桿百葉通風井雨棚、外立面分色、雨水回收、保溫、太陽能、信報箱、地庫分色與劃線、入戶門、防火門、抗震支架、除濕機、電梯工程等。紅線范圍內及紅線外代建綠地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線綜合、市政附屬工程(市政給水、橋梁、地基處理、河道等)、海綿城市、景觀綠化工程等專項設計、基坑圍護,建筑信息模型設計(BIM)、模型、視頻、動畫等所有設計工作。承包人應配合協調供電、自來水、燃氣、有線電視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專項設計,并進行總體設計管控和設計圖紙復核。各專項設計確定方案時,承包人應報發包人確認。如果提供的方案均不滿足發包人的要求,發包人有權要求另行委托設計,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設計方案未經發包人確認,承包人不得進行施工。如果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確認自行確定方案或進行施工的,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各專項設計確定方案時,報招標人確認。如果提供的方案均不滿足招標人的要求,招標人有權要求另行委托設計,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②工程施工及采購包括設計所涵蓋的所有內容包括不限于地基與基礎、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門窗幕墻欄桿工程、室內電氣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工程、太陽能、變配電、電梯工程、室內裝飾(含藝術品、軟裝、家具、健身設施)、室外工程(道路、景觀綠化、雨污水、綜合管線、亮化等)、室內外標識系統、主要設備采購、前期開辦費等工作。居民供電、供氣、供水、廣播電視、三網合一及發包人委托的檢測監測類不含在本次招標范圍中,且承包人不計取其管理配合費、水電費及垃圾清運費,并配合為上述單位提供材料庫房。③項目整體聯調、聯試,提供相關工作及設備操作流程、手冊,配合提供相關培訓服務等。④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關審批、報批報驗、竣工驗收備案歸檔等工作。⑤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質保期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全部工作。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資質條件: | ||||||||||||||||||||||||||||||||||||||||
(1) | ||||||||||||||||||||||||||||||||||||||||
(2)(A) 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B) 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資質,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1、企業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 | ||||||||||||||||||||||||||||||||||||||||
(B)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資質,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2、財務要求:2019 至2021 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3、□企業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完成單項建筑面積≥80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以來完成單項建筑面積≥80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設計合同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以來完成單項建筑面積≥80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近三年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8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B)設計業績要求:近三年以來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8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設計合同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C)施工業績要求:近三年以來以施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在≥8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注: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發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確。 | ||||||||||||||||||||||||||||||||||||||||
7、其他要求:(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執業資格;(2)若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職業資格的,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3)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4)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5)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提供企業為其繳納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投標人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時間要求為投標人成立時間至截止時間)。(6)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2021年04月28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2年04月28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1月28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4月28日 12:00 時至2023年05月08日 23:59 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V7.0下載招標文件,平臺和工具軟件使用費12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05月29日 9時30 分,地點為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無錫市梁溪區清名路380號6樓開標室),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V7.0 ,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6.評標方法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7.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 ||||||||||||||||||||||||||||||||||||||||
8.聯系方式 | ||||||||||||||||||||||||||||||||||||||||
|